7月11日,華潤醫療發文稱,近期發現一家名為“正華(香港)康養股份有限公司”冒用華潤醫療及其子公司名義進行媒體發布,特此發布《關于正華康養公司冒用我公司名義從事不法活動的嚴正聲明》。
7月11日,華潤醫療發布《關于正華康養公司冒用我公司名義從事不法活動的嚴正聲明》
這已經不是華潤系**次發聲明打假。2023年,華潤醫療也曾就“有不法分子通過偽造公章等方式冒用集團或子公司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發布嚴正聲明。同樣深受品牌冒用困擾的還有國藥集團。自去年5月以來,國藥集團持續“打假”,直指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國藥集團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不過,雖然都是國產品牌造假,手段卻不盡相同。像華潤醫療此次打擊的冒名頂替,是造假者直接冒用國企及其下屬公司的品牌進行相關活動;而國藥集團由于企業范圍廣、鏈條長,“子公司”“孫公司”品牌混雜,因此造成的品牌混淆一般消費者很難區分。
品牌冒用的案例近年來屢見不鮮。2021~2023年,國務院國資委網站曾先后公布三批假冒中央企業名單,總計823家企業,其中不乏山東國健中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中城康華(天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等醫藥領域公司。
對此,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認為,此類國企品牌冒用屢屢發生,造假者鉆的就是企業品牌管理以及法律監管的漏洞。“一方面,國企規模龐大,母子公司、參股企業品牌眾多,組織架構復雜,導致品牌管理存在漏洞,給造假者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目前對造假行為的處罰較輕,刑事追責較少,主要是罰款和撤銷登記,而企業更換地址后便可繼續造假,難以追蹤。”
張勇認為,消費者難以區分**和假冒品牌,被騙概率大,特別是保健品和藥品等直接關于消費者健康的品類;對于企業來說,假冒品牌也會導致公司聲譽和市場利益受到直接損害。
對此,2022年4~7月,國務院國資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三部門專門開展打擊假冒國企專項行動,并印發《打擊假冒國企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各省國資委、各市國資委負責組織開展假冒國企問題排查,搜集并移交違法犯罪線索,研究建立防范假冒國企長效機制。2024年8月,國務院國資委在其官方網站上線了假冒國企舉報平臺,社會公眾可通過該平臺對假冒國企問題線索進行舉報。
張勇還建議,未來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大刑事追責和行政處罰力度,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可以提高造假者的違法成本,對其形成有效震懾。行政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也可建立常態協作機制,并通過數據賦能,打造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共享侵權線索和執法數據,提升追責效率。而從企業角度來說,也可通過全類別商標注冊、動態監管和合同約束等措施加強內部管理,共同打擊品牌造假行為。
江蘇大楚律師事務所劉錄律師也建議,企業在進行品牌保護時,可通過加強技術防偽措施,**大限度防止被模仿。另外,如發現**被假冒,應當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時間向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進行舉報、控告處理。
注: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